(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项目参照有关规定确定。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以及“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档案材料。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如有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空缺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总成绩由高到底依次递补,如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人选。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选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的人员需要进行试用期满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将享受由国家、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六、本公告内容由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2号楼509室
邮编:150001
咨询电话:0451—
纪检监督电话:0451—
附件:
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7日
原标题: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dfjrjgj.hlj.gov.cn/newsshow.php?cid=27&id=3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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