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疫情期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落实推进我市“百千千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专业人才4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4.年龄、学历要求见《浏阳市2020年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专业目录设置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
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参加报名(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2020年8月1日前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如学校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凭学校相关证明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5.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名;
6.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审查;
7.浏阳市内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紧缺型专业人才48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及招聘人数见《浏阳市2020年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
五、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六、招聘方式
按对应招聘岗位录取,如总成绩出现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人选。
七、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请微信关注“浏阳人社”并保持关注。
2.网络报名网站: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片(相片格式为.jpg格式,5KB<相片大小<30KB),以及相关证件资料原件扫描件。根据省市相关疫情防疫要求,所有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应申请好湖南省电子“健康码”,并如实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卡》(见附件3,自行下载填写并亲笔签名),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卡》填写好的拍照图片和“健康码”截屏图片与其他资料一并上传接受审查。上传资料不完整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扫描件或图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50KB<图片大小<300KB)。考生报考后请尽量注意不外出、不聚集。如特殊情况外出,请及时向组考单位报告相关情况。
因疫情影响,如应届毕业生部分证件资料无法提交,请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在学信网自行申请下载,并拍照上传。同时上传《大学课程成绩单》,在就读高校校园网站上查询成绩,并网络截图上传。
3.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9∶00至6月12日12∶00;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6月8日10∶00至6月12日13∶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6月18日10∶00至6月21日9∶00。
4.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浏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组考单位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因考生个人提交信息缺失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开考比例: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对应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含)方可开考,低于3∶1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详情见《浏阳市2020年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
7.注意事项: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八、笔试
1.笔试考点设在浏阳市城区,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打印信息为准。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笔试前需现场接受健康评估和“健康码”查验,请提交本人的湖南省电子“健康码”和本人亲笔签名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卡》(见附件3,自行下载填写打印)。对来自低风险地区和“健康码”为绿码且无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同时考生请自备口罩,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考试时需全程佩戴。
2.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的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并通过微信推送告知考生本人,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三日内递交书面申请到指定地点查分(须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的复印件)。
4.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当招聘计划数与笔试实际参考人数低于1:3时,该岗位笔试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0分,该岗位笔试成绩低于60分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 2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