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准考证发放时间
2016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2、发放地点
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
3、笔试时间
2016年12月24日9:30~11:00。
4、笔试地点
以发放的准考证为准。
5、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科目为一科,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临床西医医生岗位笔试科目为《临床医学》,护士岗位笔试科目为《护理学》,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具体详见《2016年延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作答。
7、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文件规定,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
1、复审时间
2017年1月4日至1月5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2、面试前,由延吉市人社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学历验证报告、资格证、在职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人社部门合同备案证明或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退伍证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
3、在职人员进入面试的,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4、参加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若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5、经国家或我省统一选派、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已报考了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面试前携带本人服务合同原件、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服务期满的考核材料及本人身份证,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