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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药审中心招聘会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6-11-23 16:32:22|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经研究,药审中心将公开招聘会计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三)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四)关心食品药品安全,有志于从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全日制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或技术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英语水平。

(六)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七)年龄一般不得超过40周岁(即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八)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会计岗位工作人员3人,具体包括编制内会计1人、编制外会计2人。岗位职责和要求详见《药审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人员待遇

编制内工作人员为国家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工资福利等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录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编制外工作人员薪酬约10-20万元/年,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具体根据个人情况、应聘岗位以及绩效完成情况核定。编制外工作人员不占事业编制,不解决北京户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工作地点在北京,按国家公职人员管理。新入职人员实行3至12个月的试用期及见习期,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到相应岗位。

四、招聘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请应聘人员登陆 “2016年度公开招聘”栏目,填写简历并提交。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日(周五)17:00。

(二)资格审查

各岗位按照符合资格条件的人数与拟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以上方可组织考试。

(三)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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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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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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