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量严重不足问题,经市政府批准,哈尔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雇员作为安全生产监管专职技术顾问。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雇员名额和岗位
招聘雇员制工作人员10名,分为专业技术类和管理类。
三、公告发布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哈尔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热爱安全监管事业。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年龄在35(含)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采矿专业1人、化工专业1人、安全工程专业1人、新闻专业2人、计算机专业2人、法律专业2人、文秘专业1人;
3. 采矿、化工、安全工程、计算机专业人员要通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或具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法律专业人员要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新闻专业人员要有相应工作经历(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至少5篇文章);文秘专业人员需要具有一定的速录技能,并取得相应的能力证书(岗位侧重于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现场原始信息资料的记录和编辑、有关领导重要指示的同声传输)。
(三)下述人员不可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
3.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现役军人;
6.2016年及以后毕业生。
五、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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