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事业单位 > 招考信息 >

2015大庆市人才引进公告

2015-04-02 12:52:59| 来源:中国·大庆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动大庆转型发展、可持续发展,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发布大庆市2015年人才引进计划,并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226人,其中市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19人,事业单位207人。引进计划年内有效,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最新计划以大庆人才工作网()发布为准。

二、资格条件

引进人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道德品行,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市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1.市域外正科级以下职级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年龄原则上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个别岗位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已满。

4.具有全日制“985工程”院校本科以上、“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或其他院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学位。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1.高校毕业生

(1)应具有全日制“985工程”院校本科以上、“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或其他院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学位,国(境)外知名高校硕士以上学位;报考医学专业岗位的,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本科毕业生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符合上述条件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及改派期内的往届毕业生。

(3)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才

(1)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报名。

1 2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责任编辑:张亚娟)
关键词阅读 大庆市人才引进公告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伊春中公教育

微信号:yichunoffcn

立即关注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