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报名、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上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29日9时至7月31日17时。
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均须通过登陆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网址:),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6个月内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不大于20K。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为报名完成,缴费时间为2013年7月29日9时至8月1日17时,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为避免网络拥堵,应聘人员可错时报名。
(二)打印准考证
2013年8月21日9时至8月23日17时,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登陆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网址:),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在准考证上注明。应聘面试岗位的人员不需要打印准考证,面试的相关事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先报后审的原则,应聘市属事业单位面试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应聘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初审,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面试人选资格终审。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并要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不可填错信息和岗位代码,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7月31日9时至11时到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三楼304室信息科(长春市南关区宾委路91号,市委会堂南侧),经审核同意后,免收报名、考试费用。
3.本公告(包括《 2013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1号)》)可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吉林人才网()、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长春市各城区及德惠市、九台市政府网站查询。
4.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办任何培训班。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在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可免费下载;专业知识考试科目或范围详见《2013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1号)》中“专业知识考试科目或范围”。
5.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6.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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