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列为引进对象,并对拟引进人才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市人才储备库统一管理,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人才专业及能力特长,统一安排具体工作部门,同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办理落编等手续和签订《2020年绥芬河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协议》(附件5)。引进人才在我市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未履行服务期约定的,按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其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五、相关待遇
对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享受以下待遇:
(一)身份待遇。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引进到事业单位的人才,直接列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经组织部门认定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重用。
(二)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政策兑现工资福利待遇。
(三)补贴待遇。对引进的硕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安家费,分两次发放,在绥芬河工作满3年发放40%安家费,工作满5年发放另外60%安家费,夫妻同为引进对象的安家费只发放一人;对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发放700元伙食补助,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500元伙食补助,伙食补助发放期限为3年。
(四)住房待遇。按绥芬河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免费入住。
(五)配偶安置。对于引进的人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其配偶如果已经在外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并使用行政、事业编制,可根据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和领导职数等情况统筹安排工作。
(六)户籍管理。子女及父母等户籍关系可与本人一并迁入。
六、其他
(一)未尽事宜由绥芬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解释。
(二)报名人员要及时关注工作进展,了解最新动态。
附件:
2.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2020年修订)
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绥芬河片区管委会
绥芬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7日
原标题:2020年绥芬河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uifenhe.gov.cn/contents/1962/85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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