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引进程序
本次公开引进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相关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和重点高校就业信息平台发布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
本次引进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28日—2020年9月6日17:00。
请将报名所需材料以电子扫描件的形式压缩后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应为“姓名+岗位代码”。具体材料如下:
1.《2020年绥芬河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附件4);
2.毕业证及学位证书;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政治面貌、学校任职情况等材料;
5.岗位要求的其他资历证明等。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
报名要求: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引进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因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而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并通过电话方式及时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过程的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将取消其引进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综合测评
综合测评主要采取资历评价和面试方式进行,综合测评成绩由资历评价和面试成绩构成。
1.资历评价。根据报考人员学历学位、政治面貌、学校任职等情况进行量化打分。
学历、学位加分情况(最高加3分)。本科、研究生均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加3分,研究生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加2分,本科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或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的加1分。
政治面貌与在校任职情况加分(最高加2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1分;学生干部(含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团委副书记,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团总支副书记)校级加1分,院系级加0.5分。
2.面试。面试采取面谈、试讲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列入体检和考察范围。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等事宜,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发布公告。
各岗位分别依据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引进人选。若综合测评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实施。重点考察入闱人选现实表现、综合素质等情况,同时审查其个人档案、派遣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材料,并对拟引进人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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