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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黑龙江教资考试教育学资料:学生的主要权利

2020-02-21 17:00:05| 来源:伊春中公教育

关于学生的主要权利,这是一个看似简单但非常容易混淆和易错的知识点。接下来我们就论述一下如何在考试中快速而准确的区分学生的主要权利,从而选择出正确的答案。更多伊春教师资格证考试资料请关注中公伊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学生的主要权利

关于学生的主要权利,这是一个看似简单但非常容易混淆和易错的知识点。学生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他与所有的公民一样都拥有他应有的一些权利和义务。针对权利,在教师招聘中很少出现主观题,一般以客观题的形式进行考察,多以单选题和多选题的形式进行,而对于我们备考的学生而言,这部分内容在单选题中是错误率较高的。接下来我们就论述一下如何在考试中快速而准确的区分学生的主要权利,从而选择出正确的答案。

学生的主要权利主要分为三大种,分别是受教育权、人身权和财产权。我们今天就针对受教育权中的易混点进行区分。

通俗的讲受教育权指的就是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那么具体来说又可以分为学习权、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和公正评价权三种,在考试中我们重点区分前两种受教育权。

(1)学习权

定义:学习权是指学生有权利在义务教育年限内在校学习,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不得以任何借口随意侵犯或剥夺学生参加学习活动,诸如听课、写作业等的权利。

技巧:根据学习权的定义我们可以找到关键词就是“不得随意侵犯或剥夺学生……的活动”,所以一般单选题就会以这个角度出题,我们通过一个例题来感知一下。

例题:某教师因为小明同学学习成绩不好,拒绝小明同学参加学校组织的这次校级作文比赛,题干中的老师侵犯了学生的( )。

A.学习权 B.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

C.人身权 D.财产权

【答案】A。解析:学习权是指学生有权利在义务教育年限内在校学习,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不得以任何借口随意侵犯或剥夺学生参加学习活动,诸如听课、写作业等的权利。题干中教师拒绝小明同学参加学校组织的作文比赛,体现了学习权中“随意侵犯或剥夺学生参加学习活动”这一关键点,故答案为A。

(2)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

定义: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是指年满6周岁的儿童应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并受满法律规定年限的教育,学校和教师不能随意开除学生。

技巧:根据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的定义,找到关键词是“开除学生”

例题:某教师怀疑小明同学偷拿班级其他同学财务,不分青红皂白直接建议学校开除小明,题干中的老师侵犯了学生的( )。

A.学习权 B.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

C.人身权 D.财产权

【答案】B。解析: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是指年满6周岁的儿童应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并受满法律规定年限的教育,学校和教师不能随意开除学生。题干中出现“开除”关键词故答案为B。

综上我们可看出学习权和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的显著区分,学习权关键在禁止参加学校活动,而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关键才找借口开除学生,我们在后续的备考中可以根据这个技巧准确的区分题干是在考察学习权还是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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