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2019年应届毕业生如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此次招聘工作由延寿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监督电话:。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将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所列专业及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所列专业范围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进入拟聘用的人员,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对其处理。
本公告由延寿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中共延寿县委组织部
2019年6月18日
原标题:2019年黑龙江省延寿县所属党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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