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后,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2.现场资格确认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选。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现场资格确认。如前三名的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共同进入现场资格确认。
考生须根据报名网站发布的现场资格确认通知,按时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派遣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
凡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总成绩由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1:3比例依次进行递补。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缩减或取消此岗位招聘。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3.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见报名网站通知。
4.公布总成绩
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报名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者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由延寿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等事宜见报名网站通知。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延寿县委组织部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
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考生资格条件与《招聘计划表》相关要求不一致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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