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目标任务:完善民办教育发展法律制度和政策支持体系。强化对民办教育的规范管理。
工作措施:加快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建立差别化政策支持体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法》。
23.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目标任务:做好省级教育立法工作,抓好执法关键环节,推动依法治校。加强普法教育。
工作措施:推进《黑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及职业教育、终身教育地方立法进程。提高全省教育行政人员执法意识和能力,加大对教育违法违规行为查处。重新梳理确定教育厅行权事项,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流程,加大对下放权力的监管和服务。推进学校制度建设和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探索建立高校章程实施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和教师的法治培训、考核。开展好“学宪法、讲宪法”等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教育活动。编写符合本省实际、有特点的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推进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及“法治教室”建设。
24.扩大教育对外开放
目标任务:高质量推动与俄高水平院校机制化合作,巩固对东北亚教育合作基础,拓展对欧洲、北美等发达国家交流渠道。打造“留学龙江”品牌,鼓励学生双向流动,持续深化人文领域交流。
工作措施:在《教育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开展“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国际合作备忘录》框架下,推动“一带一路”国别区域问题研究立项及成果,服务龙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承担国家教育援外项目高校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倡议需求,带动我省其他高校参与教育走出去。积极参与打造东北亚科技创新中心。以中国政府奖学金和来华留学黑龙江省政府奖学金为牵动,继续扩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留学生比例,支持我省学生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名高校留学,鼓励学生双向流动。聚焦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内空白、紧缺学科专业,着力推动相关高校与圣彼得堡国立大学、莫斯科苏里科夫美术学院和圣彼得堡国立音乐学院合作持续深化,加大对拔尖创新人才、国别区域研究人才和非通用语种等国家急需人才的培养力度。整合优质资源扩大人文交流,统筹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公派出国留学、来华留学、孔子学院建设等工作,打造中外人文交流品牌项目。
25.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目标任务: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建平台、优环境,留住吸引聚集更多高层次创新人才。
具体措施:启动实施黑龙江省“头雁”行动,实现“固巢留凤”和“筑巢引凤”。修改完善《“龙江学者支持计划”管理办法》。推进落实省属高校“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专家制度,严格执行高校人才流动报告制度,加强高校人才政策宣传力度。健全完善高校人才工作领导体制。
26.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目标任务:加强全省教育大数据建设应用,提升教育信息素养,加强数字教育进校园审核监管。
工作措施: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推进学校联网攻坚行动。推进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优师”活动。推动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常态化应用,召开全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现场会议,加快中小学开展数字校园、智慧校园、未来教室的建设与应用。推动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引导高职院校加强教学资源库、虚拟仿真实训中心和省级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继续开展龙江共享“课堂”系列活动,让优质教育资源与教师更多惠及龙江广大师生。建立数字化资源进校园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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