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8:30至9月14日15:30。
2.请考生登陆:23107/officer_ly (以下简称报名网站,务必使用标准的IE6或IE8浏览器),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完整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不大于20k,以保证格式的正确)。
3.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编码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
1.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8:30至9月14日17:00。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生须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通过附件1“考生报名咨询电话”提起申诉。
到审查和申诉截止时间仍未改报或虽然改报但审查或申诉仍不合格或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申诉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受理。
申诉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9月14日18: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及时打印《报名表》、网上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缴费及确认
1.缴费及确认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8:30至9月15日11:30。
2.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3.收费标准:笔试科目60元/人,其中包含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报考“绿色通道”岗位免笔试的,缴纳报名费25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1.《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8:30至10月14日15:30。
2.考生登陆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3.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填写错误、弄虚作假,与公告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结果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报考辽源市事业单位。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招聘考试
2017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由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7年10月14日。具体科目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考一科,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卷面分值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科目详见《2017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本公告附件1)。
《通用知识》考试范围:参见《2017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本公告附件2)。
《卫生专业知识》考试范围: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等医学基础知识。
《护理学》考试范围:护理学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
《教育理论基础知识》考试范围: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法规。
3.报考“绿色通道”岗位的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免笔试。
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精神,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计入折算前笔试成绩)。本人持退伍证件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件,于2017年9月19日8:30至16:30到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辽源市西宁大路511号五楼),逾期未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优惠政策。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辽源市征兵办公室对享受优惠政策考生资格进行审验。经审验合格的于2017年9月21日至9月29日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监督电话:。
5. 根据《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实施意见》(吉教联字[2012]12号文件)精神,2012年2月25日以前,在辽源市及所属县区公办中小学工作满3年且教育行政部门已确认、已辞退的代课教师,符合确认地相应岗位招聘条件的,可执行相应照顾政策(见附件1备注)。该政策由确认地教育行政部门解释并负责资格审核及加分情况界定,审定结果经同级政府同意人社部门审核备案,2017年9月21日至9月29日在所在市、县、区教育局公示无异议(市教育局监督电话:),加分人员名单由市教育局、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10月10日下班前分别报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和辽源市人事考试中心。具体审核时间由市教育局、各县(区)教育局确定并通知报名考生,逾期未通过审核和报送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照顾政策。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条件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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