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鸡东县新闻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实行事业编制聘用管理。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上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调动等方式离开聘用岗位,上级机关不得以借用、帮助工作等方式抽调,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和当事人要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服务期内擅自辞职的,从辞职之日算起,5年内不得报考鸡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七、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招聘人员工作,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鸡东县广播电视台)
监督电话:(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其他事项
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鸡东县公开招聘广播电视台电视播音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原标题:鸡东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电视播音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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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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