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电视播音员1人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鸡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鸡政办发〔2014〕56号)规定,经鸡东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为鸡东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女性电视播音员1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女性电视播音员计划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三)年满18周岁,不超过25周岁(1999年7月24日至1992年7月25日间出生);
(四)热爱广播电视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创新意识。形象气质佳,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高160厘米及以上;
(五)具有播音与节目主持、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广播影视编导专业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七)参加鸡西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从鸡西市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如符合上述条件,均可报考,并享受鸡政办发〔2014〕21号文件规定的加分政策。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二)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现役军人、在读的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五)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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