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9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者需将下列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后上传至鸡东县人社局考录办电子邮箱:
1、《鸡东县公开招聘广播电视台播音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份;
2、本人签字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一份;
3、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电子版1张;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身份证);
5、毕业证、学位证;
6、在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8、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或有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现场资格确认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8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到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1室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必须本人携带所需报名材料参加现场资格确认,不得委托他人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四)资格审查:由鸡东县公开招聘广播电视台电视播音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提交材料与报考专业及报考岗位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报名合格人员。
(五)考务费用
体检费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缴纳。
四、考试
考试采取现场模拟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试镜及播音(3分钟,60分)
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上镜仪态形象、普通话水平、播音标准、音质,语言感染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二)配音(3分钟,40分)
主要考察考生对于新闻稿件的驾驭能力,对于文字的理解能力,对于语速的掌控能力等。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试镜及播音》成绩+《配音》成绩+政策性加分。
五、体检和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试镜及播音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人选。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鸡东县公开招聘广播电视台电视播音员领导小组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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