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大庆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面向社会认定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函[2017]89号)和市教育局《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要求,现就落实此项认定工作具体操作流程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请时间(中国教师资格网)
2017年4月20日00:00—4月28日23:59
二、现场集中确认地点及时间
1.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请于2017年4月24日—4月28日(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00)到大庆市教师进修学院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按照学科安排,详见附件6)
2.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请于2017年5月2日—5月5日(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00)到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现场确认,联系电话。
三、认定时间
认定时间为 2017年5月15日—6月15日
四、注意事项
请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按照(黑教师函[2017]89号)要求,网报后携带相关材料到相应认定机构认定(考生自行体检。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项目;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增加胸片检查项目)。
(一)必须本人携带户口本原件(户籍为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或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工作单位的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所带其他相关材料:(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排放)
1.《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1个,档案袋由认定人员自行准备,并在附件中下载附件2:《黑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皮》后,填写完毕粘贴于档案袋正面);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网报后网站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往届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在校期间的学业成绩单及教育教学实习能力鉴定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存放部门公章);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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