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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龙江哈尔滨延寿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2017-04-19 14:52:17| 来源:哈尔滨市延寿县人民政府

 2017黑龙江哈尔滨延寿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按照国家、省、市统一要求,我县将面向社会开展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延寿县行政区域内,符合黑教师函【2017】89号《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面向社会认定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及《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的认定范围、认定对象、学历条件等,参加国考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合格证明》(在3年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以及往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二、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2017年4月20日-4月28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参加国考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报名;未参加国考人员(往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绿色)报名。

(二)体检

1.体检时间:5月2-4日每天早8:00

2.体检地点:延寿县人民医院体检科

3.具体要求:

(1)申请人持体检表空腹参加体检;

(2)向医院缴纳体检费;

(3)体检照片如是粘贴件,需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5月10日---5月12日上午:9:30-11:00 下午:14:00-16:30

2.现场确认地点:延寿县教育局三楼小会议室

3.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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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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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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