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哈尔滨延寿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按照国家、省、市统一要求,我县将面向社会开展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延寿县行政区域内,符合黑教师函【2017】89号《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面向社会认定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及《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的认定范围、认定对象、学历条件等,参加国考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合格证明》(在3年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以及往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二、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2017年4月20日-4月28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参加国考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报名;未参加国考人员(往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绿色)报名。
(二)体检
1.体检时间:5月2-4日每天早8:00
2.体检地点:延寿县人民医院体检科
3.具体要求:
(1)申请人持体检表空腹参加体检;
(2)向医院缴纳体检费;
(3)体检照片如是粘贴件,需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5月10日---5月12日上午:9:30-11:00 下午:14:00-16:30
2.现场确认地点:延寿县教育局三楼小会议室
3.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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