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认定工作的各个环节,因个人原因影响认定的,后果自负。
2.申请人须保证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申请人承担由于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和个人疏漏引起的一切后果。
3.申请的任教学科要与本人毕业证的专业(学科)一致或相近。
4.申请人网报后牢记自己的报名号,现场确认时需出示报名号。本人递交的申请表、体检表、和档案袋右上角用铅笔注明报名号,并按要求粘贴照片。
5.申请人可到哈尔滨市教育局网站( )下载相关文件及附件。
2017年延寿县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通知会在延寿县政府网站发布。请申请人关注并及时查询,如不及时查询,出现一切问题,后果自负。
联系地址:延寿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
原标题:延寿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延寿县教育局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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