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员管理
(一)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引进手续。纳入县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县直卫生部门岗位引进人才到岗后,从具备执业资格报考条件之日起三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和资质的,服从卫生系统调剂岗位。
(四)引进人才在肇源县服务期限不得低于五年。如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在聘用岗位工作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六、相关待遇
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的引进人才,一次性给予安家费2万元。优先选派业务学习和挂职,优先推荐晋升职称。
七、其他事宜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庆市肇源县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联系方式:0459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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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大庆市肇源县2017年人才引进公告
大庆市肇源县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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