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科批次录取证明或三联单、在校就读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6.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批次录取证明或三联单原件及复印件;
7.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审查。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及材料,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引进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引进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引进资格。
(四)能力测评。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产生竞争条件下进行能力测评。能力测评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能力测评内容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实际设置。
(五)拟引进人选确定。按照引进岗位能力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选录。如同一引进岗位能力测评成绩出现并列时,专业能力成绩高的优先引进。能力测评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引进。
(六)签订协议。与拟引进人选签订协议。
(七)考核。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拟引进人选进行考核。主要考察拟引进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是否有违纪违法等情况,并对其档案进行审查。
(八)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体检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引进人选自理。
(九)公示。拟引进人选在肇源政府网站等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其他事宜。考核、体检、公示等环节出现影响聘用问题,岗位拟引进人选减少时,均不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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