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辽宁省交通厅招聘机关工勤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省直机关工勤人员岗位管理的意见(试行)》(辽人发〔2002〕23号)精神,现将辽宁省交通厅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中共党员;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8日(含)至1999年4月18日(含)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有C1及以上驾照,5年以上驾龄;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业务知识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10.其他资格条件及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18日。
1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机关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汽车驾驶员岗位1名。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辽宁省交通厅网站(),发布《2017年辽宁省交通厅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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