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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绥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1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6-11-15 10:46:49| 来源:绥滨县人民政府
2016鹤岗市绥滨县事业单位招聘21名工作人员公告

为解决我县发改局项目管理中心专业人才短缺及县市场监督检验检测中心急需工作人员开展正常工作的问题。经县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1名,经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考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学历及专业要求

点击下载》》

职位信息.doc

(二)招聘对象

报考各招录岗位学历要求:统招专科指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统招本科指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所有报考岗位服务期限均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报考研究生、报考公务员和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转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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