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满足税收现代化建设对事业人员的需求,进一步推进全省国税系统事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税务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省国税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22日(含)至1998年11月22日(含)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
(八)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九)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相关调查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制度规定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截至2016年12月31日尚未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十)截至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16年毕业生可先行报名、考试。如能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且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十一)其他资格条件及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22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面试前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二、招聘步骤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下同)查询。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在辽宁人事考试网报名,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报考人员应在2016年11月22日9时至11月24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将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进行审查,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同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11月22日11时至11月25日17时登陆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后,考生报名信息出现以下两种情况,本人须持身份证到省人事考试局申请修改:姓名中的错别字(常见的主要有同音字、形似字等);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期间,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安排专人回答应聘人员咨询,咨询电话: 。
3、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须于2016年11月22日11时至11月26日11时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使用易宝支付平台进行缴费,请报考人员按易宝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卡(28家银行)网上规定步骤进行缴费(28家银行的储蓄卡,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常见问题”专栏中网上支付说明)。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及早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他状态,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局缴费咨询联系(易宝支付公司联系电话4001500800,查询时请提供银行名称、订单号、缴费时间、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等信息)。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按规定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取消或削减的岗位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报考取消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6年11月29日13时至16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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