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招募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体检
1.体检对象为资格审核合格人员。
2.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通过大连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发布体检公告,参加体检人员须按公告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3.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不予列入储备计划。
(三)上岗
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完备手续、签订服务协议,安排上岗工作,随缺随补。
在招募期间,不按规定履行招募工作程序和不服从调剂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三、服务期限、待遇和管理
(一)服务期限
列入储备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储备期限为1年。高校毕业生储备期满后自主择业。储备期间如落实就业单位的可提前解除服务协议。
(二)政策待遇
高校毕业生在储备期间,每月可享受1300元的岗位补贴,同时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其中,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市和区、县财政负担;个人缴纳部分由高校毕业生本人承担。
(三)考核管理
1.户口档案管理。储备期间的高校毕业生,其户口应落回入学前家庭所在地,其档案转至市或区市县人才服务中心。
2.日常管理。服务单位应按照服务协议对聘用的高校毕业生进行日常考核管理。对解除协议的,服务单位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本次招募过程,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联系电话:。
原标题:2017年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储备计划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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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2016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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