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20人,性别不限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学位,专业不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3、现役军人;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
三、聘用人员管理方式及工资待遇
1、聘用人员与长春经开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派遣到管委会政务大厅工作。首聘期两年(试用期两个月),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执行管委会统一招聘的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待遇,档案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中心代管。
2、第一年基本工资2150元、绩效工资1000元、交通费200元;第三年起基本工资2150元、绩效工资1600元、交通费200元。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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