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卫计局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更好地为全县人民群众服务,结合用人单位人才需求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单位和招聘对象
招聘单位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1个乡镇卫生院,泰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考名额共计60名。
(一)、疾控中心6人。其中:临床医学(西医)岗位2人;医学影像岗位1人;卫生检验与检疫岗位2人;预防医学岗位1人。
(二)、乡镇卫生院(含泰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4人。其中:西医临床岗位26人;中西医结合(含中医)岗位13人;蒙医临床岗位2人;护理岗位13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年龄,护理岗位为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岗位为1980年 9月1 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报考要求:
(1)、疾控中心:报考临床医学(西医)岗位和医学影像岗位的考生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报考卫生检验与检疫岗位的考生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预防医学岗位的考生,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公卫类别执业医师资格。
(2)、乡镇卫生院(含泰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考西医临床岗位、中西医结合(中医)临床岗位、蒙医临床岗位的考生具有全日制统招中专及以上学历,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报考护理岗位的考生,具有全日制统招中专及以上学历,护士执业资格。
6.报考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含泰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考生只能报考其中的一个岗位;
7.报考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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