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依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决定组织实施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此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人(其中哈尔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人、哈尔滨市环境宣教信息中心1人、哈尔滨市磨盘山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办公室1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2016年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一)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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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网站:
http:∥
四、招聘对象
(一)社会人员;
(二)应届毕业生;
(三)经国家教育部门认证具有相应学历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
(四)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
4.年龄35(含)周岁以下(以报名日期为准)。
5.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2017年及以后毕业生。
六、报名方式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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