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面试要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每人2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含英语)表达能力、掌握航海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等。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一律不予录用。
(五)体检
1.体检时间:拟定于面试后的次日,具体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
2.组织实施: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3.体检标准:按照《海船船员体检要求》执行。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政审
1.政审时间:政审安排在体检结果确定后,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2.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方面。
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政审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所空缺名额依次递补,并安排参加体检。
(七)公示拟录用人员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综合成绩、体检、政审结果,审核、提交拟录用人员名单和排序,经中心班子集体研究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在长江引航中心网站上对外公示。此项工作在2016年7月31日前完成。
(八)签约聘用
公示期满,及时提交中心办公会审定,根据中心办公会意见,长江引航中心向上级行文上报招聘情况,待上级批复后,正式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此项工作在2016年8月31日前完成。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报名须知
1.提供材料:应聘人员需按照本公告的第四条第二款的要求提供应聘材料,并提供附件。
2.通讯方式:江苏省江阴市文化西路40号长江引航中心人事教育部,邮政编码:214431,请注明“应聘”字样。
3.联系电话:咨询电话(陈先生、华女士)、监督电话(肖女士)
4.报名截止时间:报名截止为2016年6月7日—16日,以特快专递寄出时间为准,2016年6月18日前仍未寄达的,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六、有关说明
1.长江引航中心将妥善保管应聘人员的材料,未被录用人员的材料,不予退还。
2.通过隐瞒、作假手段欺骗获得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并取消有关人员的聘用资格。
3.招聘工作按规定实行近亲属回避制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如有近亲属报名参加应聘的,有关人员应主动提出回避。
4.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有效值守,确保通讯畅通。
5.根据实际,长江引航中心可对招聘工作安排作适当调整,以后续通知为准。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江引航中心负责解释。
原标题:长江引航中心2016年招聘引航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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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引航中心
201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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