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工资待遇
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和长江引航中心薪酬管理办法,与同类人员享受同样的工资、津补贴、福利、保险等待遇。根据人社部的文件要求,应聘人员录用后,需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习期12个月。
四、工作步骤
(一)信息发布
6月7日前,在中国交通运输人才网、长航局政府网站、长江引航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7日—16日,以特快专递寄出时间为准,2016年6月18日前仍未寄达的,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2.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提供《船员适任证书》、《船员服务簿》、《海船船员健康证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CET英语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的复印件和《长江引航中心2016年招聘引航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应聘人应手写签名。
3.资格审查:2016年6月21日前,长江引航中心根据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审查,审核完成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公布招聘考试工作计划。
如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4时,可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推迟开考时间。
如招聘人数与符合笔试条件的人数比例高于1:15时,按15倍比例的上限,择优确定笔试人员名单。择优原则以船员适任证书等级、英语水平、计算机水平、政治面貌等综合确定。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于2016年6月下旬,具体时间见招聘考试后续通知安排。
2.笔试地点:长江引航中心(江苏省江阴市文化西路40号)。
3.笔试科目:根据交通运输部事业单位招聘的有关要求,笔试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应用能力和专业素质测验》两个科目的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120分钟和60分钟,成绩采用100分制。笔试总成绩为两门理论考试成绩之和。
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参照国家公务员的要求,不指定考试用书,委托第三方出题。《综合知识应用能力和专业素质测验》主要包含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时事政治、法律知识、航海和引航专业素质及其它应知应会的知识。
4.资格复审:笔试前,考生应带上应聘材料的原件,由监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条件不符合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
5.监考和巡视安排:监考人员由人事教育部有关人员组成,中心领导负责巡视。
6.试卷批改和统分:由人事教育部安排人员开展试卷批改,统分由招聘小组其他成员负责,中心领导对笔试阅卷进行监督。
7.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如果有进入面试的考生放弃面试,则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在长江引航中心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拟定于笔试后的第二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长江引航中心。
3.考官安排:招聘小组面试考官5人,另设计分员1人,监督员1人,联络员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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