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短缺问题,加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社会管理要求,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报市人社局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不断提高我区招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招聘计划
全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共计19个。
三、招聘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能够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学历、专业等情况符合所报岗位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4、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在近三年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或有精神病史人员。
四、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录用审批等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市人社局网站、区政府网站等有关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8日—2015年12月28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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