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检
面试结束后,应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总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的要求,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如果按招聘岗位数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分高的为准。对的人员,由区人社局对其进行政治审查和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确定。按1:1比例等额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组织进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可以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项目、体检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
2、政审
由区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等有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人员,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形式,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重点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并出具考核报告。经政审、体检合格者予以录用;对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审批
资格审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三天)。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期间,考生对拟聘人选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区人社、纪检部门提出,区人社、纪检部门认真调查,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公示后进入聘用阶段,进入聘用程序后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公示合格人员填写《向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向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
五、待遇及要求
应聘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为2000元。试用期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合格并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的,按照程序办理编制、人事、经费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手续。录用人员五年内不得擅自调动工作,五年内调离向阳区者视为违约,区人社部门不予以办理调转手续。
六、其他有关事宜
1、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3、咨询电话:
4、举报电话: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5、举报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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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1).xls
向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五年十二月 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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