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工作岗位。
(2)同一岗位报名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3)享受加分政策的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项目生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三)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60%、面试占40%。按照汇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1、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
(1)医疗岗位:按照各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笔试内容分别为临床医学、药学、护理学专业知识。
(2)高中教研员: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3)采编记者:公共基础知识(80分)、非线性编辑软件操作相关知识 (20分)。
(4)其他岗位: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结束后,按从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在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伊春区政府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高中教研员岗位
面试内容为无学生作课,满分100分,作课时间15分钟。由面试考官当场进行打分。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即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2)其他岗位
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100分。由面试考官当场进行打分。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即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确定人选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五)体检和政审
体检由伊春区人社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
体检无异议者,由伊春区人社局和招聘单位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
体检、政审与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以及报名、考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及政审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试用和落编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六、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材料,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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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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