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我县城市管理专业技术人才不足的现状,优化嫩江县人居环境,提升我县城市品位,打造文明滨水城市,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调整补充规定》,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经县政府同意,嫩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事业单位城市建设管理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嫩江县城市建设管理处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科级建制,隶属嫩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岗位职责为负责制订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规划、建设,路灯照明设施的管理维护、维修等工作;道路设计、建设、维护、维修等工作。
(二)嫩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隶属嫩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岗位职责为负责市区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的绿化设计、建设监管和维护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4人,其中:
(一)嫩江县城市建设管理处亮化管理岗位1人;道路设计建设岗位1人。
(二)嫩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园林设计岗位2人。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四、招聘范围
面向嫩江县户籍或嫩江县生源,招聘在职及非在职人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曾受过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毕业生不得报考;
3、热爱城市管理事业,工作态度积极,具有良好开拓创新精神;
4、专业知识扎实,综合素质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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