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招聘均为专业类岗位,共招聘3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如下网站:
(一)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
(三)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网站()。
上述网站登有《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所属仲裁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一)社会人员;
(二)应届毕业生(2013、2014、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2013、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也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三)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学历为研究生及以上; 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27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
(三)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现役军人;
6.2016年及以后毕业生。
五、报名方式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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