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事业单位 > 招考信息 >

2015黑龙江汤原县事业单位招聘70人公告

2015-06-30 10:00:17| 来源:汤原县政府
    为满足我县部分事业单位用人的需要,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关于佳木斯市事业单位实行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意见》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报市人社局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不断提高我县招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招聘计划

全县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共计70个。(其中乡镇事业站所10个)

三、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往届专科和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录用审批等8个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市人社局网站、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等有关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6月29日—7月12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考者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力;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985年7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1983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7)报考者所报岗位必须与本人所学专业相符合(不限专业的除外)。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处罚的人员和曾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学籍中有考试作弊记录的人员。③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3日至7月17日

(2)报名地点:县行政中心一楼大厅东侧。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2015年新毕业的大学生如果 毕业证未领取的,可凭学校出具的可以如期毕业的证明报名,录取时必须提供毕业证)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交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过期未提供加分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不予受理加分。

(3)所需材料:应聘人员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一寸彩色照片4张,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2015年毕业生可持学校或学院学籍证明、如期毕业证明报名,上岗前如未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人事档案等,不予聘用。符合项目条件人员,在报名时需一并提交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上交时间为7月13日— 17日,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东侧。过期不予受理。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1 2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责任编辑:张亚娟)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伊春中公教育

微信号:yichunoffcn

立即关注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