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享受待遇:
1、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2、被录用的教学、科研岗位博士研究生享受15万元(税后)生活补贴,来校工作后分两次发放。
3、被录用的教学、科研岗位博士研究生,在校工作期间经考核合格后发放博士津贴13200元/年。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四)符合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加分条件的,可以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四、招聘程序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2015年招聘计划,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制定如下招聘办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8 日9:00-2015年5月 27日16:00
2、应聘者必须网上报名,其他报名方式无效。应聘者通过省人社厅网站()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进入报名系统,由应聘者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材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格。
3、注意事项:
(1)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报名序号是考生现场确认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2)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4)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的报名人员所填写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资格期间,报名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
1、审查时间:2015年5月8日9:00时至5月28日16:00时
2、注意事项:①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允许改报其他职位。②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则减少该岗位报名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可改报其他职位。③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未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或改报其他职位。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5月29日,9:00时至16:00时。
2、现场确认地点:佳木斯大学一区A院图书馆四楼教室。
咨询电话:0454—。
3、现场确认材料:①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报名表一份,由本人签字的《佳木斯大学2015年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二)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②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科、硕士或本科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15年毕业生需提供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外语合格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等)。③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应聘证明。④参加应聘的本科生需提供录取三联单并加盖学校印章。
4、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及时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5、经现场确认,个别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未达到3:1的,缩减该岗位的报名人数和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考试时间
2015年5月30日 9:30时至11:3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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