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导游员、计调2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要求:
(1)热爱旅游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勤奋好学。
(2)女性,年龄30周岁以下。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
(5)普通话标准,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及一定的才艺展现能力。
2、加分项:
有导游证,加5分。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5年5月4日至5月12日。
(二)报名地点
红兴隆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
联系人:徐晓桐。
电话:0469—,。
(三)报名方法
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四)资格审查
时间:2015年5月13日。
地点:红兴隆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
考生需携带本人所有证件的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收取50元报名费,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科目:笔试、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5月14日。
笔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100分,50分为合格。
(二)面试
面试时间:5月14日。
笔试合格者按招聘岗位1:3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考官由管理局相关部门、单位主管部门及抽调专家组成,考生现场抽签确定顺序号。面试成绩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不及格者取消进入下一项资格。
(三)总成绩
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照招聘人数与岗位数1:1确定拟聘人员。总分相同时,以笔试成绩为准。
四、体检及考核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黑龙江省人事厅印发的《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业务学识水平、工作作风、工作实绩、自我要求等方面。
五、聘用及公示
经考核合格拟被录用者,报管理局人社局核准后,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六、待遇
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照管理局社会化用工政策执行。
七、招聘领导小组
人社局牵头,成员单位:编委、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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