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
(一)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受理岗位5名
舆情分析岗位9名
人力资源管理岗位2名
网站编辑岗位2名
文秘兼速录岗位1名
(二)干部培训中心
教育研究岗位1名
培训规划岗位1名
综合管理岗位6名
(三)机关服务中心
机关后勤管理岗位3名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职业品行,遵纪守法;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文秘兼速录岗位除外);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79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相关工作经验丰富、综合素质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五)身心健康;
(六)具有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七)各职位报考资格详见《职位信息表》(见附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尚在试用期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工作步骤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网络报名、资格初审、考试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阶段。
(一)网络报名
2014年11月26日8时~12月2日17时,报考者登录公招网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网络技术咨询电话:。
(二)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拟公开招聘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在笔试开始前视情况决定是否取消该职位。
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招聘报名资格。
报名结束后,在公招网统一发布资格审核结果和笔试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登录公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进入面试的人员,仍继续使用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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