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户籍须在大庆市行政区域内,离校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2009年至2013年取得大专以上学历)。
二、招聘人数
全市189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彩虹工程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自愿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业,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3、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
四、招聘方式及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原则,采取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五、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报名,再进行现场确认。各县户口报考人员只能填报本人户口所在县岗位,市区户口报考人员可以填报各区及市级单位岗位。所填报岗位有其他要求的,按具体要求执行。每个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1日9时至10月24日16时
程序:报考者登录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选择“彩虹工程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各项信息,按照要求上传照片,检查无误后,确认保存信息成功,并打印《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彩虹工程报名表》两份。
2、现场资格审核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2013年10月26、27日(9:00至-16:00)携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彩虹工程报名表》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报考市区岗位的人员到人才大厦(地址: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化街35号)进行资格审核,报考四县岗位的人员到户口所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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