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本次招聘共在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基层社保、基层医保、基层仲裁等公益性岗位招聘292名高校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户籍在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域内,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2009年至2013年取得大专以上学历)重点是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和经济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2、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3、自愿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业,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4、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5、身体健康。
6、报考公安助理岗位人员被录用后,需进行体检和政审,具体要求如下:
(1)男性,体型端正,体重正常,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烟花纹身,无明显疤痕,矫正视力1.0以上,身高1.70米以上。
(2)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对考试合格人员统一组织体检。
(3)政审:由市公安局参照公务员政审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三、招聘方式及招聘原则
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报名所需资料
(1)齐齐哈尔市2013年就业援助彩虹工程安置高校毕业生就业考试报名表(在齐齐哈尔就业网上下载,网址:);
(2)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及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三张。
(3)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社区出具的就业困难证明;
(4)零就业家庭提供零就业家庭证明;
(5)家庭困难的提供低保证或社区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3年10月21日—2013年10月24日,考生持以上资料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劳动就业部门按岗位类别报名。
六、报名费用
参加彩虹工程考试的考生报名费用100元。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提供能够证明与家庭成员关系的户口簿。
七、考试
1、时间:全省统一于2013年11月9日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
2、考试地点和经复核合格的考试人员名单请随时留意齐齐哈尔就业网(网址:)。
3.考试内容。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时事政治》。出题和评卷工作由省厅委托专业部门完成。
八、录取
笔试后,从到低分等额确定复核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经省厅审核后,服役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本人户籍所在地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期满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再加2分,由高到低确定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复核。对复核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同等条件下,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和经济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录用。
按招聘名额和报考的岗位从到低分录取。
九、待遇与管理
1、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工资待遇为1405元,并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不含个人应缴纳部分)。
2、被招聘人员按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试用期为2个月,合同期为2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工作需要可续签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按《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4、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联系人:邢开宇 肇宇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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