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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哈尔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彩虹工程通知

2013-10-21 09:07:06| 来源:哈尔滨市就业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彩虹工程的通知》(黑人函〔2013〕489号)精神,我局决定启动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彩虹工程招录公益性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录人数、对象与条件

(一)招录人数。见附表1

(二)招录对象。

户籍在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的离校未就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2009年至2013年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重点是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和经济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三)招录条件

1.报考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自愿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业,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3.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岗位安排

本次招录岗位为公益性公共服务管理岗位,考生在被招录后,要服从组织分配。

四、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2013年10月17日,报考人员可通过“哈尔滨市就业管理局”官方网站查看具体报名要求及下载相关报名表格。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18日至10月30日。

2.报考人员需持户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3张、《哈尔滨市就业援助彩虹工程招录公益性岗位报名表》(网上下载),到户籍所在区、县(市)就业局报名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同时交纳考务费100元(含命题费、印刷费、考场费、考务费、判卷费等)。就业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和经济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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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康春)
关键词阅读 事业单位 伊春 彩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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