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1]616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煤田地质勘察院成立于1979年,隶属于黑龙江省地方煤工业(集团)总公司,是经省政府批准从事煤炭及其他固体矿产资源勘探、煤田地质技术报务,为国家和省经济发展提供资源保障的国有地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设四个专业煤田地质勘探队,一个仓库。主要职责任务是:根据国家和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矿产地质勘查工作;面向市场,从事煤炭及相关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向社会提供地质勘查技术服务。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二)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热爱地质事业,能够常年脱离家庭环境,在野外、山高密林、边远山区、艰苦条件下工作。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六)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七)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省政府黑政发【2009】30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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