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校(院)实际,现发布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详见校园网:http://www.hljswdx.org.cn)
二、招聘计划(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三)应聘人员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岗位要求见招聘计划)。
(四)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博士研究生要求具有全国高等院校或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社科院等国家研究机构授予的全日制博士学位,年龄一般要求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专业急需且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硕士研究生要求是国家“双一流”高校(一流大学建设、一流学科建设)或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培养的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各类招聘考试过程中被招聘单位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岗位,以及其他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有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国家正式事业编制管理,享受由国家和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二)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资金5万元(取得课题立项后兑现),提供教研专用笔记本电脑1台。如在哈尔滨市无住房,3年内提供免租临时住房。
(三)博士研究生引进人员录用须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为5年。
(四)来校参加专业考核的应聘人员,学校届时提供免费食宿。确定聘用人员来校办理相关手续时所产生的旅差费学校给予报销。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6日至5月25日。博士研究生报名不受时间限制,年度内随时报名随时面试考核。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龙江先锋网”(http://www.ljxfw.gov.cn/),选择“公开遴选(招聘)”专栏并注册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即可。博士研究生可以网络报名,也可以采取电话或邮件方式报名(邮箱:5594610@qq.com)。
3.报名事项:应聘者需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准确详实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应聘者的学历、专业及研究方向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所填报的资料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将进入考试考核环节。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足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招聘。博士研究生不受招聘名额比例限制。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报名系统,查看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如有异议,可随时致电招聘工作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确认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网络申报系统导出的《报名表》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签字的《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2021年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一份,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粘贴在应聘人员登记表上)。
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本科学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和研究方向的证明及各类资格证书等。
3.已参加工作的报名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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