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末位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考察程序,通过考察最终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有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学校和档案保管部门进行考核,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档案信息,了解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自控能力和专注度、心理素质和个人征信等情况。
如有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龙江先锋网、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先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7月31日止审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后,办理入职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的人员需要进行试用期满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由国家、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六、考试疫情防控
招聘组织实施各环节贯彻落实国家和黑龙江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应聘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详见附件4。防控要求如根据疫情变化需进行调整,或因疫情影响调整招聘工作时间,适时在龙江先锋网和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关注。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会议讨论决定。
八、咨询监督
1.招聘单位负责岗位、条件等咨询解释。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4:30。
黑龙江省图书馆咨询电话:
黑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咨询电话:
2.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电话:。
3.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负责本公告咨询解释。电话:。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12月9日
原标题: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 参加“黑龙江人才周”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ljxfw.gov.cn/organizationGardenDetails.html?htmlPage=generalListPage&pid=F1A6A92D3601F984F2006B5D50233952&sid=F1A6A92D3601F984F2006B5D50233952&infoId=DFFE6B3D8D37866D123A09B0ECA58F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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