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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最高人民法院直属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2人公告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日期自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31日。各单位具体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详见“最高人民法院直属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报名方式汇总表”。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同一岗位笔试人数与该岗位聘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始前视情况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用人单位官网公布。如遇岗位取消,符合同一报名单位其他岗位招聘条件的,可申请调剂。

(三)笔试。笔试地点在北京,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面试人数与聘用计划数比例不得低于2:1,否则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达到2:1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和考察。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到考生所在学校进行考察。如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

(七)签订协议。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京外生源办理落户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名人员需填写“最高人民法院直属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推荐表”,所在院(系)学生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三)报名时,请规范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后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四)本次公开招聘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教育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进行审核,如有特殊情况,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进行说明。

六、福利待遇

国家法官学院、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机关服务中心、人民法院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是最高人民法院直属事业单位,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人民法院出版社有限公司实行企业管理制度,聘用人员与人民法院出版社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企业人员待遇。

七、纪律要求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详细、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0年12月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最高人民法院直属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最高人民法院直属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报名方式汇总表.xls

附件3.最高人民法院直属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推荐表.doc

原标题:最高人民法院直属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012/t20201207_4027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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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春中公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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