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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黑龙江伊春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选聘笔试考试通知

2020-12-08 15:59:45| 来源:伊春市人民政府

按照2020年伊春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总体工作安排,拟于12月12日组织进行笔试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12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

考试时间:120分钟。

三、准考证领取

1.领取时间:12月10日至11日(8:30—11:00; 14:00—17:00)。

2.领取地点:伊春市人社局A座1楼(笔试报名处),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领取方式:请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准考证》。由他人代为领取的,请代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代领考生身份证件复印件领取。

四、有关要求

1.考生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当天,考生应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考点,在考点外接受工作人员查验本人“龙江健康码”及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或出省旅居史的考生(时间为11月28日至12月12日期间),以及健康监测发现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需提供本人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同时进行体温测量,码色及体温测量合格者(<37.3℃),方可参加考试。测温不合格者(≥37.3℃),可适当休息后复测,仍不合格者,须经考点医生和疾控人员进行现场专业评估、综合研判后确定是否可以参加考试。

3.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路线,选择合理行程方式,确保防护安全,按时参加考试。在进出笔试考点、考场时,除现场取相外,考试期间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自备),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五、考试违纪处理

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参加考试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参加考试的,取消其考试成绩。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可在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或“林都清风”微信公众号查询考试成绩。

七、下一步工作

按照招考岗位要求,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原标题:2020年伊春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笔试考试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yc.gov.cn/xwzx/tzgg/2020/12/1386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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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春中公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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