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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辽宁阜新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200人公告

2020-12-01 10:58:35|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共阜新市委办公室、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阜委办发【2007】14号)和《中共阜新市委办公室、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引进高学历人才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阜委办发【2018】24号)文件精神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阜新市2020年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数量

1.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200名,其中直接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落编到阜新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并派驻到企业服务或乡镇锻炼工作人员120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年龄为35周岁(1984年11月30日(不含)以后出生)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1979年11月30日(不含)以后出生)及以下;

6.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和对应学士学位及以上,其中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同时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和对应学士学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辽教函【2020】76号)文件精神,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以教育部网站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为准)和技能条件,特殊岗位要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招聘岗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其相关证书或资格须于报名之前取得;

8.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考生必须具备相应的全职工作经历(在校生毕业之前的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行解决;

9.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0.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统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或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以及具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岗位

具体单位及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阜新市2020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阜新市2020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查询:

1.阜新市人才工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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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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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阜新人力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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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考生认真查询本次招聘岗位,本次招聘只对报名考生的本科阶段专业进行限制,以国内统招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报名的考生,其本科阶段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限定专业;国外研究生具有国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其国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阶段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限定专业,没有国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其国外本科学历专业参照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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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春中公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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