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农垦森工改革政府职能移交后续工作,及时有效衔接政府行政职能,确保各项工作不出现“真空”,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农垦森工在编在岗人员公开招聘熟悉当地情况、专业能力较强、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农垦森工工作人员80人,具体岗位、人数、条件详见《海林市面向农垦森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政治立场坚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公共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3、海林市域内农垦森工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履历要求:从事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特种设备检测、质量监督检验检测、畜牧检疫、公共卫生、水利工程维护、应急指挥、安全生产监督、林草资源管护、交通道路管护、文化旅游管理、城市管理等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目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4、年龄为40周岁(时限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以下。具备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时限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5、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统招人员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该学历需参加工作前取得;非全日制统招毕业人员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这部分人员档案中要具有地方地市级以上人事部门盖章的《录用制干部审批表》。所学专业要与报考岗位相匹配,专业设置参考《2020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有违法犯罪记录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成立海林市面向农垦森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简称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和体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等组织实施工作。
(一)发布公告
在海林市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中级职称证、录用制干部审批表等材料的电子版照片、填写的《海林市面向农垦森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电子版一寸照片,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为报考人姓名)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2、报名工作的具体安排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7日-12月9日。
政策咨询电话:。
3、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结束后,统一到农垦森工系统进行审档确认。经审档确认后,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之比未达到3:1比例的,经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相应缩减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招考比例。
(三)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需及时关注海林市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后果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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